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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客: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6

爱美客: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96        证券简称:爱美客        公告编号:2022-047 号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简军女士、石毅峰先生、简勇先生、王兰柱先生、林新扬先生、张仁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陈刚先生、朱大旗先生、于玉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要求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简军女士,1963 年 11 月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
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85 年至 1989 年于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总公司工作,1990
年至 1995 年于美国 Bestrend Int’l Inc.公司工作,1995 年至 2004 年于巴拿
马 Abatecedora Textil S.A.公司工作,2004 年至 2005 年任北京优森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 年至2005 年任北京爱美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05
年至 2011 年任北京爱美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 年至 2016 年任北
京爱美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至今担任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 年至今任北京爱美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至今任北京融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 年至 2016 年任厦门聚美军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 年 2 月至今担任东方美客(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简军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66,988,343 股股份,与董事
候选人简勇先生为姐弟关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宁波知行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4.31%的份额,除前述情形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及 3.2.4 条所规定的情
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石毅峰先生,1974 年 1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
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8 年至 2009 年,在北京华旗资讯(爱国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客户经理、渠道经理、事业部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子公司总经理、集团销售总监、副总裁、管理者代表、KPI 和战略绩效负责人、预核算管理负责人等;2009 年至 2010 年,任北京楚星融智咨询公司合伙人、高级咨询师和资深讲师;2010 年至 2011 年,任北京爱美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副总经理;2011 年至 2016 年,任北京爱美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2年至 2016 年,任北京思美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监事;2014 年至今,任宁波十禾
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4 年至 2019 年,任天津云中阅美科技有
限责任公司(已于 2019 年 4 月注销)执行董事、经理;2014 年至今,任宁波丹
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 年至今,任厦门聚美军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5 年至今,任宁波知行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5 年至今,任宁波客至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 年至今,任北京诺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至 2019 年,任北京在声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已于 2019 年 5 月注销)执行董事、经理;2016 年至今,任爱美客技术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 年至今,任北京融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20 年 2 月至今担任东方美客(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石毅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0,485,029 股股份,与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及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王兰柱先生,1964 年 12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澳大利亚蒙纳士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后,
1987 年至 1992 年在国际贸易研究院工作,1993 年至 2007 年在央视索福瑞媒介
研究公司任总经理,2007 年至今任北京迈瑞科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至 2016 年任爱美客有限公司董事,2012 年至 2018 年任北京蓝坤星才文化传
播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至今任北京迈瑞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4 年至 2018 年任北京信长城技术研究院理事,2015 年至今任北京思佳正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5 年至今任北京中传数广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6 年至今任爱美客股份董事,2018 年至今任北京众瑞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至今任领施(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至 2019 年任北京励合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 年至今任南京合励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至今任北京仁聚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11月至今任霍尔果斯世瑞博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兰柱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6,583,472 股股份,与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及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简勇先生,1968 年 8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吉林
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学历,1990 年至 1992 年于长春市物价管理局工作,1992
年至 1997 年担任中国惠通集团总公司业务经理、部门经理,1997 年至 1998 年
担任海南达讯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9 年至今担任海南新境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至今在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和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简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242,514 股股份,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简军女士为姐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及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5、林新扬先生,1965 年 5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
港都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4 年 1 月至 2005 年 3 月担任福州市商业银行总行
公司金融部高级主管,2005 年 3 月至 2008 年 11 月担任北京九州通医药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2008 年 11 月至 2011 年 11 月担任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秘书处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2011 年 11 月至 2013 年 1 月担任九州通医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3 年 1 月至 2020 年 10 月担任九州通医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2020 年 10 月至 2022 年 4 月担任九州通医
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2 年 4 月至今担任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至今在爱美客担任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林新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及 3.2.4 条所规定的情
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6、张仁朝先生,1978 年 11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2 年至 2009 年任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总部财
务经理,2010 年至 2016 年任美国华平投资公司副总监,2016 年至 2018 年任摩
拜单车科技公司高级财务总监,2018 年至 2021 年任乐友国际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21 年 11 月加入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担任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仁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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