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6 证券简称:爱美客 公告编号:2022-011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64 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 人,其中: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 人;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 万元;
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 万元;
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2 次;54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
施 2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王书阁,2002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邓军,2010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 6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 12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赵艳灵,2002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8 年 1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 3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与大华所协商确定。
本期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较上期的 60 万元增加 20 万元。上期公司处于创
业板上市申报期内,公司已委托大华所进行了上期 1-3 月财务报表审阅、1-6 月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并单独支付了审计、审阅费用。因此上期审计费用 60 万元是在考虑上述已支付费用的基础上同大华所协商确定。本期公司销售规模进一步扩大,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与大华所协商确定本期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审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2022 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情况:
我们事前审阅了《关于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事前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