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根据《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利息收入,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未对公司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 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勇
陈重
李艳芳
2021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