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6 证券简称:爱美客 公告编号:2020-017 号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出具证监许可[2020]1937 号
文同意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已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3,0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
118.2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71,754,0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
有 关 的 费 用 人 民 币 136,620,230.77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435,133,769.23 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553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总投 承诺募集 环评备案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资规模 资金投资 项目备案情况 情况
金额
植入医疗器械生产线二期建 京平谷经信委 京平环保审
1 设项目 19,384.87 19,140.49 备案[2017]003 [2017]57 号
号
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创新转 京平谷发改 京平环保审
2 化研发中心及新品研发建设 15,256.40 12,953.73 (备)[2017]30 [2017]58 号
项目 号
基因重组蛋白研发生产基地 京平谷发改 京环审
3 建设项目 16,000.00 16,000.00 (备)[2019]5 [2019]38 号
号
注射用 A 型肉毒毒素研发项 京平谷发改
4 目 12,000.00 12,000.00 (备)[2019]7 不适用
号
京昌平发改
5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5,000.00 15,000.00 (备)[2019]24 不适用
号
京平谷发改
6 智能工业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8,000.00 8,000.00 (备)[2019]6 不适用
号
注射用基因重组蛋白药物研 京昌平发改
7 发项目 30,400.00 30,400.00 (备) 不适用
[2019]103 号
京昌平发改
8 去氧胆酸药物研发项目 20,000.00 20,000.00 (备) 不适用
[2019]104 号
9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60,000.00 60,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196,041.27 193,494.22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替换相关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所需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业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备案,并经
公司 2018 年 10 月 8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2019 年 3 月 7 日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和2019年10月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
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自本公司2018年10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开发行股
票之日起至 2020 年 9 月 23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
总额为 4,195.62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拟置换金额为 4,195.6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募集资金 已先期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本次置换金额
投资金额 投入资金
植入医疗器械生产线二期建设
1 19,140.49 653.81 653.81
项目
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创新转化
2 12,953.73 988.34 988.34
研发中心及新品研发建设项目
基因重组蛋白研发生产基地建
3 16,000.00 31.00 31.00
设项目
4 注射用 A 型肉毒毒素研发项目 12,000.00 1,016.34 1,016.34
5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5,000.00 101.13 101.13
6 智能工业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8,000.00 950.79 950.79
注射用基因重组蛋白药物研发
7 30,400.00 454.21 454.21
项目
8 去氧胆酸药物研发项目 20,000.00 - -
9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60,000.00 - -
合计 193,494.22 4,195.62 4,195.62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四、本次置换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195.62 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95.62万元。
(三)监事会专项审核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