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5 证券简称:铜牛信息 公告编号:2021-016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4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21 号)文件批复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425 万股,发行价格 12.6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6,762,5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7,543,753.76 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对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
告》(致同验字(2020)第 110ZC00350)。
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267,543,753.76 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34,839.48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调整前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
号 金拟投入金额 金拟投入金额
1 云计算平台建设项目 30,245.00 30,245.00 23,500.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594.48 4,594.48 3,254.38
合计 34,839.48 34,839.48 26,754.38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优化募集资金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切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将继续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推进与监督,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募集资金的金额。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推进与监督,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募集资金的金额。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本次调整是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是公司根据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净额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没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四)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