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4 证券简称:火星人 公告编号:2022-034
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0,5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1,500,0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 2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5,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2*****306 黄卫斌
2 08*****542 海宁大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581 海宁大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股票上市后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下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调整为 13.17 元。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毛伟平
咨询电话:0573-87019995
传真电话:0573-8761000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