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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松原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93        证券简称:松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97,783,741.99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8,533,377.44 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金 19,853,337.74 元,加上期初的未分配利润 317,995,078.88 元,再扣减 2023
年已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22,500,000.00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74,175,118.58 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公司拟以 2023 年年末总股本225,600,000 股为基数,进行如下分配: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5,120,000.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本次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合法、合规、合理。

    三、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回报股东。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
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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