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3 证券简称:松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1、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 2020 年年末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0,000,000
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转增股本 50,000,000 股。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按照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份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50,000,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5
月 3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2*****196 胡铲明
2 02*****569 沈燕燕
3 08*****387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5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5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1 年 5 月 31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数(股) (股)
一、有限售条 75,000,000 75.00% 37,500,000 112,500,000 75.00%
件股份
二、无限售条 25,000,000 25.00% 12,500,000 37,500,000 25.00%
件股份
三、股份总数 100,000,000 100.00% 50,000,000 150,000,000 100.00%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50,000,000 股摊薄计算,2020 年
度每股收益为 0.6002 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余姚市牟山镇运河沿路 1 号
咨询联系人:陈斌权
咨询电话:0574-62499207
传真:0574-62495482
十、备查文件
1、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的有关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