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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云钛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2

惠云钛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91          证券简称:惠云钛业      公告编号:2023-006
债券代码:123168          债券简称:惠云转债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朝阳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 81,796,7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0.45%)的股东朝阳投
资有限公司(下称:“朝阳投资”)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0,449,17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11%)。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如采取集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时间区为自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本公司 1%;如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时间区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的 2%;如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减持时间区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且单受让方的比例不低于本公司总股本的 5%。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云钛业”或“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朝阳投资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的总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朝阳投资有限公司          81,796,700                20.45%

    注:朝阳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上市前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安排。

    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3、本次减持股份数量、比例及期间: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20,449,175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11%。其中,如采取集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时间区为自公告
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本公司 1%;如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时间区为自公告披露之日
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本公司的 2%;如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减持时间区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且单受让方的比例不低于本公司总股本的 5%。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息、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6、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朝阳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以下承诺:

    (1)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其所持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2)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3)减持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5)减持数量: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6)减持期限及公告: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7)如证监会、交易所出台新的关于股东减持的规定时,本人/本企业将予以遵守。

    8)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 6 个月
内不得减持。

    截至本公告日,朝阳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朝阳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全部或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朝阳投资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朝阳投资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1、朝阳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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