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0 证券简称:翔丰华 公告编号:2023-46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7日、2022年11月25日在信息披露指定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10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情况
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2 月 24 日在信息披露指定网站披露
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
展情况;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公司已及时履行了上述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指定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 2023 年 6 月 28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1,305,1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102%,最高成交价为 46.2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6.9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51,031,951 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符合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上市公司地位,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305,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2102%。以
截至 2023 年 6 月 28 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的 数量(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的
(股) 比例 (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 22,210,483 20.60% +1,305,100 23,515,583 21.81%
件股份
二、无限售条 85,628,858 79.40% -1,305,100 84,323,758 78.19%
件股份
三、股份总数 107,839,341 100.00% 0 107,839,341 100.00%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回购股份的方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12 月 23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6,143,292 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
得质押和出借。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在适宜的时机推行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