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0 证券简称:翔丰华 公告编号:2023-39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35 号),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申万
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负责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的保荐工作及上
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原定持续督导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目前公司尚处
于持续督导期内。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担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与国泰君安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持续督导期间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计算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的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国泰君安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国泰君安将承接原申万宏源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委派保荐代表人杨玺先生、周聪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具体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公司对申万宏源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保荐代表人简历附件:
杨玺,国泰君安证券投资银行部助理董事、保荐代表人。曾参与东田微 IPO、第一创业非公开发行、维冠机电 IPO、滨海能源收购海顺印业财务顾问、滨海能源非公开发行、华融融德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等项目。
周聪,国泰君安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曾负责及参与亿道信息、万兴科技、华智融、深南电路、锐科激光、嘉必优、特发服务、正弦电气、澳华集团等 IPO 项目;莎普爱思非公开、海南橡胶非公开、广济药业非公开发行等再融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