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0 证券简称:翔丰华 公告编号:2022-74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24.96元/股调整为24.86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附件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三)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6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6月1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1年6月23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2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安排。
三、本次调整的情况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披露了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告》,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派息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 据 以 上 公 式 ,2021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调 整 后 的 授 予 价 格
=24.96-0.10=24.86 元/股,授予价格由 24.96 元/股调整为 24.86 元/股。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授予价格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授予价格由 24.96 元/股调整为24.86 元/股。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七、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1.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事项已取得现阶
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归属事项尚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增加注册资本等手续;
2. 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相关中介机构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