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0 证券简称:翔丰华 公告编号: 2021-22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2 日上午 09:15—2021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福建省永安市贡川镇水东工业园区 38 号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周鹏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2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6,016,9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00,000 股的 66.0169%。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1,107,7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077%。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4,909,1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092%。
中小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1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16,342,5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426%。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420,8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921,7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1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 席了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6,000,00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4%;反对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325,6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66%;反对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6,000,00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4%;反对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325,6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6,000,00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4%;反对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325,6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66%;反对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6,000,00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4%;反对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325,6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66%;反对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6,000,00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44%;反对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325,6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66%;反对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6,000,00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4%;反对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325,6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66%;反对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关于公司2021 年度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6,000,00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4%;反对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325,6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6,000,00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4%;反对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325,6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66%;反对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龙梓滔、戴余芳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