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9 证券简称:爱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10 月 10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
事,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和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顺利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谢明武先生(董事长)、张锋斌先生、冯仁荣先生、罗峥先生(副董事长)。独立董事:方吉鑫先生、肖渊先生(会计专业人士)、何世永先生。
董事长:谢明武先生
副董事长:罗峥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
董事 3 名,任期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 战略委员会:谢明武(主任委员、召集人)、张锋斌、冯仁荣;
2. 提名委员会:方吉鑫(主任委员、召集人)、肖渊、何世永;
3. 审计委员会:肖渊(主任委员、召集人)、谢明武、方吉鑫;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何世永(主任委员、召集人)、张锋斌、肖渊。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由会计专业人士肖渊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 非职工代表监事:谭伟伟先生(监事会主席)、胡小林先生
2. 职工代表监事:孙丽女士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
职工代表监事 1 名,任期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三年。监事会中担任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张锋斌先生
2.副总经理:冯仁荣先生、司敏女士
3.财务总监:胡兴华先生
4.董事会秘书:司敏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胡佳旖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其中,司敏女士、胡佳旖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司敏女士、胡佳旖女士
联系电话:0755-23229069
传真号码:0755-29410466
电子邮箱:exc@exc-led.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科农路 589 号爱克股份产业园 1 栋 101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1.因任期届满,陈永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副总经理职务,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永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739,5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47%。钱可元先生、杨高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且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可元先生、杨高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因任期届满,陈双玲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双玲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因任期届满,郭群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群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298,0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83%。
上述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持股及减持相关承诺。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17 日
附件: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总经理:张锋斌先生
张锋斌先生,197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毕业于郑州大学焊接工艺及设备专业,本科学历。2000 年 8 月至 2002年 10 月,任西安东强导航技术有限公司研发部结构设计工程师;2004
年 8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深圳磊明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09 年
9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4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锋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32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82%。张锋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2.副总经理:冯仁荣先生
冯仁荣先生,198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毕业于湖南理工学院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大专学历。2007 年 6 月至2009 年 8 月,任深圳磊明科技有限公司华南大区销售经理;2009 年
9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公司监事,2012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常务
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仁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825,0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7%。冯仁荣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3.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司敏女士
司敏女士,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湖南师范大学法学本科,中山大学金融学研究生,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就职于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电科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宏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丰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证券事务工作。于 2023 年 10 月入职公司证券法务部。
司敏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司敏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4.财务总监:胡兴华先生
胡兴华先生,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国际会计专业,本科学历,曾在华为技术有限公
司任职 11 年,期间历任项目财务经理、区域 CFO;2017 年 6 月加入
公司,2019 年 6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深圳意科莱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 年 8 月至今任深圳市风回新能源有限公司
董事;2023 年 8 月至今任深圳市风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8
月至今任佛山市顺德区永创翔亿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历任公司子公司总经理、现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兴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