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9 证券简称:爱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6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9,0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27.97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090,83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08,461,306.6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982,368,693.40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到
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L1046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期使用募集资金 94,662,175.65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
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 645,996.21 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本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1,169,177.00
减:本报告期募集项目投入金额 65,419,677.04
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9,242,498.61
加: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回 63,832,438.54
加:本报告期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295,590.18
加:本报告期利息收入 11,458.10
减:本报告期手续费支出 491.96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 645,996.2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储存、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 年 9 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弘雅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岗东方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洲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0 年 10 月与全资子公司江门爱克莱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深圳松岗东方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 7559 1614 5910 206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城支行 3912 0188 0000 9749 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弘雅支行 4000 0250 2920 1118 10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岗东方支行 7523 7384 9733 503,928.8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 7918 0078 8016 0000 0996 110,944.19
支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洲支行 9550 8800 0828 3400 30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3370 1010 0101 9334 64 -
中国银行深圳松岗东方支行 7523 7418 6738 31,123.18
合计 645,996.2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等变更情况
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
金置换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总额
26,355,565.90元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6,177,358.50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L10502 号)。
2020 年 12 月 30 日和 31 日,公司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总额 26,355,565.90 元。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司
置换上述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总额 26,177,358.50 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LED 景观照明照明灯具和智慧控
制器生产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实际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 实际募集资 理财及利息 募集资金 募集账户
序号 项目名称 额(万元) 金投入(万 收入和除手 节余金额 剩余金额
元) 续费(万元) (万元) (万元)
LED 景观 江门部分 18,558.76 16,853.76
照明照明
1 灯具和智 2,338.58 6,606.57 64.60
慧控制器
生产项目 深圳部分 32,000.00 29,437.03
2 智能研究院建设项目 3,913.99 3,846.01 63.27 131.26 0.00
合计 54,473.75 50,136.80 2,401.85 6,737.83 64.60
注: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
2.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专户里存放的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通过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合规的资金管理方式,在募集资金存放期间取得了 2,401.85 万元的理财和利息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截至 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智能研究院建设项目"募集资
金专户资金余额为 1,312,551.42 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节余募集资金 1,312,551.42 元(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632,690,96 元,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LED 景观照明照明灯具和智慧控
制器生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 66,065,673.25 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计划将
节 余 募 集 资 金 66,065,673.25 元 ( 含 理 财 收 益 和 利 息 收 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