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9 证券简称:爱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137 号),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90,530.02 万元,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41.78 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公司净利润数为
基数,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母公司报表中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43,236.13 万元;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730.09万元。根据孰低原则,本年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9,730.09 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目前经营业绩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56,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936 万元(含税)。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说明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等。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二)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度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的前提下制定的,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此外,该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公司更好
地运用留存收益,促进公司快速发展,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公司拟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56,000,000 股总
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936 万元(含税)。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与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
财务状况,综合考虑全体投资者利益制定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
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 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