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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克股份: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7

爱克股份: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89        证券简称:爱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推选谢明武先生、张锋斌先生、冯仁荣先生、陈永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推选方吉鑫先生、钱可元先生、杨高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按照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各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附件: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简历

    1.谢明武先生,男,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经济法专业,本科学历。1998 年至 2001 年,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前身为○六一基地)审计员,2001 年至 2003 年,任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6 至 2009 年,任深圳磊明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09
年 9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2 年 4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谢明武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5,337,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06%。谢明武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2.张锋斌先生,男,197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毕业于郑州大学焊接工艺及设备专业,本科学历。2000 年 8月至 2002 年 10 月,任西安东强导航技术有限公司研发部结构设计工
程师;2004 年 8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深圳磊明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
监;2009 年 9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4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
经理。

    张 锋 斌 先 生 直 接 持 有 深 圳 爱 克 莱 特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6,5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8%。张锋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3.冯仁荣先生,男,198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毕业于湖南理工学院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大专学历。2007年 6月至 2009年 8 月,任深圳磊明科技有限公司华南大区销售经理;2009年9月至2012年4月任公司监事,2012年 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冯仁荣先生直接持有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825,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30%。冯仁荣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4.陈永建先生,男,197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毕业于南开大学审计学专业,本科学历。2000 年 8 月至 2005年 3 月,任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区域财务总监、产品市场部高
级经理;2005 年 3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招商地产物业集团财务总经
理助理、深圳公司财务总监;2013 年 5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华南城
集团第一亚太总公司财务总监;2014 年 4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金地
物业集团财务助理总经理;2015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陈永建先生直接持有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85,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63%。陈永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5.钱可元先生,男,1957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光电物理与激光科学专业,研究生学历。1993
年 3 月至 1995 年 9 月,任航天科技康惠半导体(惠州)有限公司开
发部经理;1995 年 10 月至 1997 年 11 月,任无锡市电子仪表工业公
司总工程师;1997 年 12 月至 2000 年 11 月,任西门子真空开关管(无
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 年 10 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
院信息学部研究员;2010 年 9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深圳市联建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5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深圳市聚飞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0 月至今,任深圳秋田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2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东莞勤上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 2 月至今,任深圳市联诚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钱可元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6.杨高宇先生,男,1968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毕业于美国纽约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专业,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司法会计鉴定人,中国致公党党员。1993年至 2012 年,任深圳市长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首席合伙人;2012 年至今,任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2014 年 4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17 年 1 月至 2020 年 2 月,任井冈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17 年 4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18 年 9 月至今,任中孚泰文化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9 月至今,任深圳市三诺声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18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7 月至今,任
中天德象税务师事务所(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杨高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7.方吉鑫先生,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武汉大学
法学院,研究生学历;具备律师职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曾任广东新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2005 年 11 月至 2008
年 6 月就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 年 6 月至 2012 年 10 月
就职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担任合规管理部律师;2012 年 10 月至 2021 年 4 月就职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香港主板上市公司伟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广东阿特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哈德胜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

    方吉鑫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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