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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健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8

稳健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稳健医疗”、“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67 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36 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4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3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0〕12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关于明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规则适用及自律管理要求的通知》(中证协发〔2020〕112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规则适用及自律管理要求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
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回拨机制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中金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组成,战略配售相关情况详见“二、战略配售”。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初步询价时间: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2 日(T-3 日)
的 9:30-15:00。

    4、网下发行对象: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5、同一投资者多档报价:本次初步询价采取拟申购价格与拟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网下投资者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一个报价,每个报价应当包含配售对象信息、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超过 3 个。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的,应当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初步询价时,同一网下投资者填报的拟申购价格中,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120%。

    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 1,720 万股,占网下初始发行
数量的 50.00%。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不得超过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填报的 2020 年 8 月 26 日(T-8 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参加本次稳健医疗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在 2020 年 9 月 1 日(T-4 日)中午
12:00 前将资产证明材料通过中金公司注册制 IPO 网下投资者核查系统(网址:http://zczipo.cicc.com.cn/)提交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如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在《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资产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 Excel 电子版:机构投资者须在投资者资料
上传页面上传其拟参与本次申购全部配售对象的 Excel 电子版《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模版下载路径:http://zczipo.cicc.com.cn/——稳健医疗——模版下载。

    (2)机构投资者自有资金或管理的每个产品参与网下询价的申购金额不超过其资产规模(总资产)或资金规模的资产证明文件扫描件:其中,公募基金、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等产品应提供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工作日
(2020 年 8 月 26 日,T-8 日)的产品总资产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公司公章或外
部证明机构章);自营投资账户应提供公司出具的自营账户资金规模说明材料
(资金规模截至 2020 年 8 月 26 日,T-8 日)(加盖公司公章)。

  特别注意: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便于核查创业板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深交所在网下 IPO 电子发行平台上新增了资产规模核查功能。

  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初步询价前,投资者须在深交所网下发行
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内如实填写截至 2020 年 8 月 26 日(T-8 日)的
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应当与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

    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承诺其在中金公司注册制 IPO 网下投资者管理
系统上传的资产规模证明材料及填写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与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的数据一致;若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6、高价剔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
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7、延迟发行安排: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金、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1)若超出比
例不高于 10%的,在申购前至少 5 个工作日发布 1 次以上《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
限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若超出比例超过 10%且不高于 20%的,在申购前至少 10 个工作日发布 2 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3)若超出比例高于 20%的,在申购前至少 15 个工作日发布 3 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8、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采用摇号限售方式安排一定比例的网下发行证券设置 6 个月的限售期(以下简称“网下限售摇号抽签”),摇号抽取网下配售对象中 10%的账户(向上取整计算),中签账户的管理人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二、战略配售”。

    9、市值要求: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以初步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
2020 年 8 月 31 日(T-5 日)为基准日,除了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以封闭方
式运作的创业板主题公募基金与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1,000 万元(含)以上以外,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6,000 万元(含)以上。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持有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市值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方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投资者
持有市值按其 2020 年 9 月 3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
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

    10、网上网下申购无需交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在 2020 年 9 月 7 日(T 日)
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
为 2020 年 9 月 7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
为 9:15-11:30,13:00-15:00。

    11、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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