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7 证券简称:谱尼测试 公告编号:2024-041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 276 人;
解除限售股数: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179,247 股,占
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328%;
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除限售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除
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 357 人,
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根据激励对象对公司贡献度不同,将激励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激励对象不超过 333 人,第二类激励对象不超过 24 人。
2、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25,713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6,800,000 股的 0.238%。其中首次授予 220,570 股,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6,800,000 股的 0.161%,占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391%;预留 105,143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6,800,000 股的 0.077%,占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00%。
(三)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其中,第一类激励对象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算,分别为 18 个月、30 个月、42 个月;第二类激励对象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算,分别为 30 个月、42个月、54 个月、66 个月。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自预留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算,分别为 30 个月、42 个月、54 个月、66 个月。激励对
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根据激励对象类别划分为两类,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第一类激励对象
解除限售权益数量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占首次授予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40%
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5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类激励对象
解除限售权益数量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占首次授予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25%
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25%
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5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5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25%
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四个解除限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25%
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7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保持一致。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四)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以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定比2020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净利润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X。
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根据激励对象类别划分为两类,第一类激励对象的考核年度为 2021 年-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第二类激励对象的考核年度为 2021 年-2024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第一类激励对象
各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各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2020 年增长率(A) 2020 年增长率(B)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解除限 2021 年 27% 21% 28% 22%
售期
第二个解除限 2022 年 61% 46% 64% 49%
售期
第三个解除限 2023 年 105% 77% 110% 82%
售期
第二类激励对象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各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各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2020 年增长率(A) 2020 年增长率(B)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解除限 2021 年 27% 21% 28% 22%
售期
第二个解除限 2022 年 61% 46% 64% 49%
售期
第三个解除限 2023 年 105% 77% 110% 82%
售期
第四个解除限 2024 年 160% 114% 168% 122%
售期
注: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期及未来其他期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下同。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各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A≧Am X=100%
2020 年增长率(A) An≦A
A
各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B≧Bm X=100%
2020 年增长率(B) Bn≦B
B
当考核指标出现 A≧Am 或 B≧Bm 时,X=100%;当考核指
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标出现 A
X 的规则 组合分布时,X=A/Am*100%或 X=B/Bm*100%。若营业收入
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均达到触发值及以上,则公司层面解除
限售比例(X)以孰高者确定。
若预留部分在 2021 年授出,则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第二类激励对象的考核目标一致。
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授出,则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2 年-2025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如下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