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35号)同意注册,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4.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44,93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420,250.0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68,509,749.99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9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784号《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并于2020年9月23日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使用和存储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实际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91,924,519.43元,以前年度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2,186,871.29元。2021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1,130,450.08元,2021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2,057,700.01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83,054,969.51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244,571.30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2020年募集资金金额 844,930,000.00
减:发行费用 76,420,250.01
2020年募集资金净额 768,509,749.99
加:2020年度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186,871.29
减:2020年度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168,080,659.46
减: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置换金额 223,843,859.97
募集资金2020年12月31日实际余额 378,772,101.85
加:2021年1-6月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057,700.01
减:2021年1-6月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91,130,450.08
募集资金2021年06月30日实际余额 289,699,351.78
其中:尚未使用的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 116,503,212.61
尚未到期的用于闲置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 173,196,139.1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1、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开户银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2020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上海谱尼认证技术有限公司及谱尼测试集团武汉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基于前述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芷江支行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新建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将实施主体由上海谱尼认证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募投项目“谱尼测试研发检测基地及华中区运营总部建设项目”将实施主体由谱尼测试集团武汉有限公司变更为武汉汽车车身附件研究所有限公司和武汉谱尼科技有限公司。基于前述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及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武汉汽车车身附件研究所有限公司、武汉谱尼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芷江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存放金额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50163360009999988 13,827,547.33
有限公司 司北京中关村分行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32349905 5,179,879.66
有限公司 司北京分行
谱尼测试集团武汉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110060974013000598268 32,499,168.86
有限公司 京上地支行
武汉谱尼科技有限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110060974013001224015 9,969,912.21
公司 京上地支行
武汉汽车车身附件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110060974013001224188 9,732,082.31
研究所有限公司 京上地支行
上海谱尼认证技术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216550100100046533 4,345,174.54
有限公司 海芷江支行
谱尼测试集团上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216550100100056882 40,949,447.70
有限公司 海芷江支行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请详见附表 1-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新建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将实施主体由上海谱尼认证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募投项目“谱尼测试研发检测基地及华中区运营总部建设项目”将实施主体由谱尼测试集团武汉有限公司变更为武汉汽车车身附件研究所有限公司和武汉谱尼科技有限公司。除上述变更部分实施主体外,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发生变化。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22,384.39 万元。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11854 号)。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
2021 年半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召开 2020
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含 5.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