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6 证券简称:华业香料 公告编号:2023-058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业香料”)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上述项目结项后剩余的募集资金 3,203.82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下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35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5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6,766,5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44,144,414.75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2,622,085.25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503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调整至其他募投项目及增加部分募 投项目投资规模的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 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实施主体
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
18,161.54 合肥华业
设项目
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4,000.00 合肥华业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00.67 华业香料
合 计 22,262.21 -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建设情况
2021 年 4 月,合肥华业开始办理“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备案、
环评等项目建设前置手续,2022 年 9 月,“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开 工建设,2023 年 11 月底项目基本建设完成,建设主体投入使用,“香料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累计投入募 理财收益及 利 待支付的项 节余募集 资
序 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 集资金金额 息收入扣 除手 目金额 金金额(A-
号
(A) (B) 续费后 净额(C) (D) B+C-D)
1 香料工程技术研 4,000.00 1,070.72 274.54 534.02 2,669.80
究中心建设项目
合 计 4,000.00 1,070.72 274.54 534.02 2,669.80
注: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三)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控制了项目总支出。
2、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对短期内出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有效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了公司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在存储过程中也产生了利息收入。
(四)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该拟结项项目存在尚未支付的尾款共计约 534.02 万元,系部分合同款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到支付节点所致。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该部分尚未支付的款项以及节余的募集资金合计 3,203.82 万元先行结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承诺在该项目尾款或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上述项目结项后剩余的募集资金 3,203.82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下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公司对首发募投项目“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要求。同时,本次事项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2、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次会议决议;
3、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