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6 证券简称:华业香料 公告编号:2022-067
安 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修订条款
修订原《公司章程》第七十八条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现修订为: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三、其他说明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上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2022 年 11 月)。
特此公告。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