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886 深市 华业香料


首页 公告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6年6月22日报送)
二级筛选: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6年6月22日报送)

公告日期:2016-07-01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ANHUIHYEAAROMAS CO., LTD.
( 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县梅城镇彭岭工业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1,435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华文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
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该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或
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所持
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
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2、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的股东徐基平,担任公司董事的股东范一义承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
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
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该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
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
月。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3、公司股东金通安益承诺:若公司刊登招股说明书之日距本合伙企业受让公司实际控
制人华文亮股份之日(2015年11月18日)不满十二个月的,则本合伙企业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上述股份;否则,即公司刊登招股说明书之日距本合伙企业受让
公司实际控制人华文亮股份之日(2015年11月18日)满十二个月的,则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
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4、公司股东众润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生除权除息等
事项的,该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
5、公司股东国元创投承诺:若公司刊登招股说明书之日距本公司对公司增资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完成之日(2015年10月28日)不满十二个月的,在本公司对公司增资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否则,即公司刊登招股说明书之日距本公司对
公司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2015年10月28日)满十二个月的,则自公司股票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6、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储艳新、徐霞云、汪民富、王天义、吴旭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通过众润投资间接持有的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公司上
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若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该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所持
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
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7、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陈清云、汪洋、杨曙光、叶见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通过众润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在本人股份锁定期满后,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本人不会因职务变
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 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投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4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需特别关注下列
重要事项,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4,300 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1,435 万股,发
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5,735 万股。本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华文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
任公司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
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
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若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 该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
少 6 个月。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
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2、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的股东徐基平,担任公司董事的股东范一义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本
人在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
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
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若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 该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5
动延长至少 6 个月。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3、公司股东金通安益承诺:若公司刊登招股说明书之日距本合伙企业受让
公司实际控制人华文亮股份之日(2015 年 11 月 18 日)不满十二个月的,则本
合伙企业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
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否则,
即公司刊登招股说明书之日距本合伙企业受让公司实际控制人华文亮股份之日
(2015 年 11 月 18 日)满十二个月的,则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4、公司股东众润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
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该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5、公司股东国元创投承诺:若公司刊登招股说明书之日距本公司对公司增
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