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7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34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18.97 元,募集资金总额 379,4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35,398,332.7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4,001,667.28 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年 9 月 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 10200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1、募集资金总额 37,940.00
减:支付发行费用 3,539.83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716.31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8,563.84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2,214.59
2、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12,334.61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334.61
理财产品余额 11,000.00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0 年 9 月、2021 年 5 月、2022 年 6 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华创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和中国银行扬州邗江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
和使用募集资金。
2021 年 10 月,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扬州海荣粉末冶金有限
公司同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
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开立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且上述《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银行存款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储余额为
13,346,117.36 元,明细如下: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存款类型 金额(元)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19410078801500001657 活期 12,847.94
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2 中国银行扬州邗江支 513175089105 活期 4,542.21
行
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10367000001029436 活期 23,059.29
司扬州分行
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10367000001055252 活期 6,987,998.41
司扬州分行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4903211210903 活期 6,317,669.51
扬州邗江支行
合计 13,346,117.36
2、结构性存款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
50,000,000.00 元,明细如下:
预期年化
序号 受托方 产品名称 认购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收益率
华夏银行股 结 构 性 存 款
1 份有限公司扬 50,000,000.00 2024/6/24 2024/9/24 1.6%-2.6%
州分行 241990
合计 50,000,000.00
3、定期存款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
60,000,000.00 元,明细如下:
预期年化
序号 受托方 产品名称 认购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收益率
中国银行扬 大 额 存 单
1 州邗江支行 CD-55348084912 20,000,000.00 2024/6/19 2027/6/19 2.35%
8
中国银行扬 大 额 存 单
2 州邗江支行 CD-54178084525 20,000,000.00 2024/6/19 2027/6/19 2.35%
6
中国银行扬 大 额 存 单
3 州邗江支行 CD-54178084536 20,000,000.00 2024/6/19 2027/6/19 2.35%
9
合计 60,000,000.00
三、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
报告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
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9 月 18 日,海昌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716.31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0 年 9 月 18 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0)第 102300 号)。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716,31
万元已全部置换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的
2020-002 号、2020-003 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
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建 4,000 吨高等级粉末冶金零部件项目和粉末冶金新材料应用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金额合计 24,331.25万元,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总额 34,400.17 万元,公司超募资金为 10,068.92 万元。
2021 年 5 月 17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
议案》,会议决议通过公司拟使用 5,000 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投入全资子公司江苏扬州海荣粉末冶金有限公司用于“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此项议案由2021年6月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11 月 24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 5,068.92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继续投入“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
此项议案由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累计向海荣公司转入超募资金 7,800 万元,
累计使用 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