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券 代 码 :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1
扬 州海昌新材股份有 限公 司
关 于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为维护银企良好的合作关系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邗江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具体授信日期、授信期限及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年度内银行授信额度超过上述范围的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二、申请授信额度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是公司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所需要。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补充公司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加公司经营实力,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