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9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为:以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的股本总数 15,200
万股为基数,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6.5 股,合计转增 9,880 万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25,080万股。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
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1 年 年 度 权益 分 派 方案 为 : 以公 司 现 有总 股 本
152,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500000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52,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50,800,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4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4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4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 A 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2 年 4
月 29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 次 变 动 增 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
股 份 数 量 比例 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 (股)
一、限售条件 96,900,000 63.75 62,985,000 159,885,000 63.75
流通股/非流
通股
二、无限售条 55,100,000 36.25 35,815,000 90,915,000 36.25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52,000,000 100 98,800,000 250,800,000 100
八、调整有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250,800,000 股摊薄计算,2021
年年度,每股收益为 0.34 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西路 71 号
咨询机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佘小俊、费小芳
咨询电话:0514-85826165
十、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