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3 证券简称:龙利得 公告编码:2024-011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4 年4月20日13: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0日以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 6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6 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龙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合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总经理徐龙平先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反映了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 2023 年运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独立董事谢肖琳女士、杨爱东女士、袁帅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一季度报告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4 年一季度报告》后,一致认为:公司《2024 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披露的《2024 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12,787,170.28 元,比上年同期上升 11.2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073,940.68 元,比
上年同期下降 122.57%。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2,138,226,451.27 元,比本年期初增长 4.28%。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且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保证了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并兼顾了公司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等有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
合规;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有关文件。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讨论,认为《2023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有关文件。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具备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因此,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等有关文件。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董事会认为,公司取得一定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效期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前述授信和担保最高额度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等有关文件。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
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
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届满,为顺利
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徐龙平先生、向存林先生、朱敏女士、徐维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