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3 证券简称:龙利得 公告编号:2022-030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34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46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 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4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7 月 14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7 月 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年7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参数调整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
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若公司在上市后至本人/企业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每股 4.62 元。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楚华北路 2199 号
咨询联系人:尹雪峰
咨询电话:021-37586500-8818
传真电话:021-37586766
八、备查文件
1、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