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
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龙利得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59 号)同意注
册,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86,5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64元,募集资金总额401,360,000.00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23,183,773.58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78,176,226.42 元,已由
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
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9,180,585.26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58,995,641.1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475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前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
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吴证
券分别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营业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性质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币种 存放方式 余额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
募集专户 521076814541000024 人民币 活期 18,727.36
光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
募集专户 8112301011900641418 人民币 活期 0.00
州分行营业部(注 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募集专户 20000035033131101040461 人民币 活期 51,184,469.62
海奉贤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募集专户 29210078801400001457 人民币 活期 0.00
限公司滁州分行(注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专户 31050182360000006268 人民币 活期 49,757.67
司上海奉贤支行
募集专户小计 51,252,954.6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一般户 31050182360000006985 人民币 活期 26,982,231.17
司上海奉贤支行(注 3)
合计 78,235,185.82
注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营业部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已销户,其利息收入、理财产
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947,847.85 元已转入一般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已销户,其利息收入扣除手续
费净额 53,469.40 元已转入一般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为全资子公司博成机械专门用于配套绿色彩印内
包智能制造生产项目。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配套绿色
彩印内包智能制造生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述项目原计划在安徽省
明光市实施,实施主体为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考虑到市场情况,为进一
步贴近消费市场,靠近终端客户,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安徽省明光市
变更为上海市奉贤区,相应的实施主体由母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博成机械有
限公司。“配套绿色彩印内包智能制造生产项目”的预计完成时间将推迟到 2022 年
6 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完成时间将推迟到 2021 年 12 月。2020 年 10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
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20 年 10 月 19 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
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
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同时本公司已发布编号 2020-007 号《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公
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二.三.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对外转让。
二.三.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972.07 万
元。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本公司以自
筹资金先期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2020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置
换了 1,972.07 万元预先投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鉴[2020]6131 号《关于龙
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验证。
2020 年 10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
同意的意见。2020 年 10 月 19 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龙利
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
意见》,同时本公司已发布编号 2020-004 号《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使用总额不超过 15,00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 7,500.00 万元。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2 备注事项。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前次募集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