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2 证券简称:万胜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8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邬永强先生、周华先生、周宇飞先生、陈东滨先生、李兆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方先丽女士、郑观先生、金学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方先丽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产生 8 名董事(其中 5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不设职工董事。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三年。
特此公告。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3 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邬永强先生:196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程师,
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8 月,担任浙
江万胜电力仪表有限公司监事、营销负责人;2000 年 8 月至 2013 年 11 月,担
任浙江万胜电力仪表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3 年 11 月至 2015 年 5 月,
担任浙江万胜电力仪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22 年 1 月至今,担任浙江万胜智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邬永强先生与公司股东周华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公告披露日,邬永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41.1765 万股,周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41.1764万股,邬永强先生、周华先生直接持股比例分别为 4.11%、4.11%,并分别持有浙江万胜控股有限公司 40%、40%的出资份额,共同对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万胜控股有限公司形成控制。除此之外,邬永强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 周华先生:197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师。
2002 年 8 月至 2013 年 11 月,担任浙江万胜电力仪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1
年 3 月至 2019 年 11 月,担任浙江万和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 7
月至 2022 年 5 月,担任天台万笙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9 年 11
月至今,担任浙江万和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董事;2002 年 3 月至今,担任上海蔚晅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4 年 8 月至今,担任浙江万胜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8 年 7 月至今,担任天台派尔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
经理;2015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21 年 5 月至今担任天台万胜置业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天台万思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周华先生与公司股东邬永强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公告披露日,周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41.1764 万股,邬永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41.1765万股,周华先生、邬永强先生直接持股比例分别为 4.11%、4.11%,并分别持有浙江万胜控股有限公司 40%、40%的出资份额,共同对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万胜控股有限公司形成控制。除此之外,周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 周宇飞先生:196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
历。2003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1 月,担任浙江万和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经理;2015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披露日,周宇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0.294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 , 并持有浙江万胜控股有限公司 10%的出资份额。除此之外,周宇飞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 陈东滨先生:1972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程师。
1997 年 7 月至 2015 年 5 月,担任浙江万胜电力仪表有限公司技术员、技术部经
理、副总经理;2015 年 5 月至 2018 年 5 月,担任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2018 年 5 月至 2023 年 4 月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5
年至今,担任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披露日,陈东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0.1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并通过天台县万胜智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74.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 李兆刚先生:1967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工
程师。1997 年 7 月至 2015 年 5 月,担任浙江万胜电力仪表有限公司研发经理、
研发中心主任、总工程师;2015 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工程师、研发中心副主任。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兆刚先生通过天台县万胜智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方先丽女士:197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复旦大
学经济学博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与法律执业资格。曾担任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及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世富光伏宝(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盈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上海汽车集团资本运营部总监助理兼并收购负责人、郑泰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 1 月至今,担任上海嘉合明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 年 5 月至今,担任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6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披露日,方先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郑观先生:198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德国波恩
大学法学博士,拥有法律执业资格。2012 年 5 月至今,担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2023 年 1 月至今,担任杭州宇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 1 月至今,担任杭州纤纳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披露日,郑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 金学军先生:198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
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国际金融学专业。曾担任毕马威华振(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师、助理经理;天信博润(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副总裁;浙江嘉益保温容器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22 年 8 月至今任于杭州翃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 年 4 月至今,担任玉溪市通海县三得玉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 年 9 月至今,担任浙江公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 1 月至今,担任浙江迦宝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公告披露日,金学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