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2 证券简称:万胜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0
关于完成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并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相关事项。近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42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9,313,4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33 元,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406,107,422.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2,746,013.9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3,361,408.1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34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天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序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状态
号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天 81070078801800000500 本次注销
台支行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07061129200156321 本次注销
司天台支行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9940101040042813 本次注销
司天台县支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该事项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 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