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2 证券简称:万胜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6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福溪街道兴业东三街 15 号公司
三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17,958,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118%。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112,94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8210%;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5,017,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08%。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6,635,2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95%。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1,617,6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87%;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5,01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08%。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7,94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5%;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7,94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5%;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7,94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5%;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7,94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5%;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7,94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5%;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6,624,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2%;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7,94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5%;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6,624,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2%;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7,94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5%;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6,624,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2%;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7,94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5%;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6,624,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2%;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7,94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5%;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6,624,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2%;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见证律师:吕兴伟、周正杰
2. 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