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2 证券简称:万胜智能 公告编号:2020-003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胜智能”)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当前的具体情况,调整各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4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313,4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33元,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406,107,422.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2,746,013.9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3,361,408.1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于2020年8月31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340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智能仪表及信息采集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1,620.00 29,981.0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112.80 5,112.80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3,000.00 3,000.0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小计 49,732.80 48,093.80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对“智能仪表及信息采集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三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
调整后,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调整前募集资金投资额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额
智能仪表及信息采集系统 31,620.00 29,981.00
20,836.14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112.80 5,112.80 2,500.00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3,000.00 3,000.00 1,000.0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小计 49,732.80 48,093.80 34,336.14
公司募投项目原计划投资金额为49,732.8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48,093.80万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336.14万元,未全部到位。公司决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对本次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发行人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债务融资
方式完成项目投资。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智能仪表及信息采集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三个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本次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本次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