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0 证券简称:迦南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2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姚亚君、斯应昌、吴燕婷、李仲达、范军、郑四维、胡聪珍、封建军、杨建均、谢全邦、赵睿、高仁潮、岑蓉斐、章爱芬、陈立波、陈香红、何仁玉、马旭群 18 位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迦南
智能”)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股东姚亚君、斯应昌、吴燕婷、李仲达、范军、郑四维、胡聪珍、封建军、杨建均、谢全邦、赵睿、高仁潮、岑蓉斐、章爱芬、陈立波、
陈香红、何仁玉、马旭群 18 位股东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 1,913,240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
本的 0.9903%,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458,000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0.2371%。
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进展暨减持股份数量过
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截至 2023 年 5 月 16 日,上述 18 位股东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 1,382,5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156%,减持数量过半。
近日,公司收到了 18 位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截至 2023 年 7 月 10 日,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间届满,相关股东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合计减持 1,788,9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260%,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45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71%,本次减持情况具体如下:
一、股东持股及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取得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北流市东恩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流东恩”)持有的迦南智能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23 年 4 月 12 日 19.88 1,788,926 0.9260%
18 位 -2023 年 7 月 10 日
股东 大宗交易 2023 年 5 月 17 日; 23.73 458,000 0.2371%
2023 年 5 月 25 日
合计 - - 2,246,926 1.1630%
注 1:上表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506,208 4.9205% 7,264,882 3.7604%
18 位股东 其中:无限售条 9,506,208 4.9205% 7,264,882 3.7604%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 1:上表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与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之差异系李仲达买入 5,600 股所
致,其不属于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公司董监高,不触及短线交易及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上述18位股东在证券非交易过户时做出的承诺如下:
(1)自北流东恩所持公司股份过户至其合伙人名下之日起,全体合伙人将
继续严格遵守北流东恩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的相关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相关
主体买卖股份的相关规定。包括:
22 名合伙人共同遵守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合计
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的规定,即共用该 1%的减持额度。22 名合伙人共
同遵守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通过大宗交易交易减持股份合计不得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2%的规定,即共用该 2%的减持额度。
在北流东恩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即为 2023 年 9 月 1 日前),合伙
人通过前述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2)若因违反前述条款受到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收益所得将按照相应政策上交至公司指定账户。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披露减持计划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实施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五)上述 18 名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