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0 证券简称:迦南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3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分
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8,926,276.38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77,161,110.5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 10%的盈余
公积 7,716,111.06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10,971,227.9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12,069,506.62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0 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210,971,227.95 元。基于公司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积极回报投资者,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公司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3,36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672,000.00 元,占 2020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33.79%,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利润分配总额的 100%。
(2)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
(3)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
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2、监事会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的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综上,我们对该议案无异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三、其他说明
1、在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
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