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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叶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8

大叶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79      证券简称:大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14:00

    2、 召开地点: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 58 号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三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叶晓波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09,229,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0,000,000 股的 68.2687%。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4,229,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37%。

  (2)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合计为 109,2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500%。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4,2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50%。

  (3)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9,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29,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

  (4)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9,20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2%;反对 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9,20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2%;反对 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9,20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2%;反对 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9,20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2%;反对 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9,20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4%;反对 2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0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3901%;反对 2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609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9,20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2%;反对 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154%;反对 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84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09,20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2%;反对 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9,20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2%;反对 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154%;反对 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84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9、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议案 9.0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9,20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2%;反对 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 9.0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9,20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2%;反对 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 9.0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9,20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2%;反对 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 9.0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9,20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2%;反对 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二)见证律师姓名:邹杨敏、蹇莉

  (三)结论性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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