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7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
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 2 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章程相关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
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第八十二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
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大会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备查文件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