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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康药业: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7

维康药业: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7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
了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换届聘任,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非独立董事:刘忠良先生(董事长)、吴建明先生、孔晓霞女士、朱婷女士;
    独立董事:刘江峰先生、郝岚女士、王锦霞女士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决策委员会:刘忠良(主任委员)、孔晓霞、郝岚

    审计委员会:刘江峰(主任委员)、王锦霞、吴建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锦霞(主任委员)、刘江峰、朱婷

    提名委员会:郝岚(主任委员)、王锦霞、孔晓霞

    三、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叶萍女士(监事会主席)、俞晓红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沈彩虹(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四、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孔晓霞女士

    副总经理:吴建明先生、列建乐先生、戴德雄先生、丁京伟先生

    董事会秘书:朱婷女士

    财务总监:王静女士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
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董事会秘书朱婷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王思女士

    王思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8-2950005;

    传真:0578-2950099;

    电子邮箱:zjwk@zjwk.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 2 号。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的情况

    1、董事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卢卫芳先生、刘根才先生、谢立恒先生、蔡宝昌先生、胡峰先生、王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卢卫芳先生、林海波先生、谢立恒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离任人员持股及减持承诺情况

    蔡宝昌先生、胡峰先生、王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卢卫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3,291 股,刘根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9,068 股,谢立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9,068 股,林海波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9,378 股。上述人员的配偶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人员离任后,仍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对于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并继续履行在《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7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俞晓红女士:1975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97 年 1 月至 1997 年 12 月担任德清莫干山报实习记者;1997 年 12 月至 1999
年 7 月担任杭州近江积善堂有限公司行政秘书;1999 年 7 月至 2000 年 2 月担任
杭州天威计算机有限公司中文编辑、行政主管;2000 年 3 月至 2015 年 3 月担任
维康有限行政秘书、事务主管、总经理助理;2015 年 12 月至 2021 年 2 月担任
杭州维康中医诊所有限公司经理;2016 年 2 月至今担任维康药业监事。

    截至本公告之日,俞晓红女士通过丽水顺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9,378 股,俞晓红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沈彩虹女士:198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5 年 7 月至 2015 年 3 月担任维康有限生产员、品质保证主管、采购员;2015
年 3 月至 2020 年 9 月担任维康药业物控部副经理;2015 年 3 月至今担任维康药
业职工代表监事;2020 年 10 月至今担任维康药业采购总监、浙江维康印务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之日,沈彩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沈彩虹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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