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0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并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
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共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杨如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提名杨如新、杨乐、胡俊、仰宗勇、杨晓顺、詹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 提名杨如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 提名杨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 提名胡俊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 提名仰宗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 提名杨晓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 提名詹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提名钱晓明、袁帅、叶慧慧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钱晓明、袁帅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叶慧慧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 提名钱晓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 提名袁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3 提名叶慧慧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资水平,公司拟定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薪酬为每年 5 万元(税后),按月发放。具体根据当年实际任职时间按比例计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钱晓明、袁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了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总额每年最高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上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