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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泰高新:关于购买设备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8

蒙泰高新:关于购买设备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2-013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设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双方计划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买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签订,在双方高层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2、风险提示

    该合同履行存在不可抗力造成影响的风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一、交易概述

    为抢抓市场机遇,加大膨体连续长丝(BCF)的供应能力,进一步提高市占率,公司拟与 Trützschler Switzerland AG(特吕茨施勒瑞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吕茨施勒”“卖方”)签订《供货合同》,向其购买 BCF 生产线 12 条和工业丝生产线 1 条。合同总价款为 9,998,000.00 欧元(此价格为固定的净价)。公司本次购买的设备将用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 万吨膨体连续长丝(BCF)以及 0.5 万吨细旦加弹长丝(DTY)技术改造项目”。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上述款项。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购买设备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特吕茨施勒签订《供货合同》,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采购相关事宜。

    本次购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Trützschler SwitzerlandAG(特吕茨施勒瑞士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Schlosstalstrasse 45 CH-8406 Wi nterthur(温特图尔 施罗斯塔大街 45
号 CH-8406)

    法定代表人:Matthias Schemken

    注册资本:500,000.00 欧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CH-020.3.038.258-3

    主要股东:Truetzschler Group SE

    经营范围:特吕茨施勒瑞士有限公司地毯丝及工业丝设备的供应商

    特吕茨施勒为本次交易卖方,其与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等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特吕茨施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BCF 生产线 12 条和工业丝生产线 1 条;

    2、交易金额:合同总额为 999.80 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 6900.62 万元(按
2022 年 3 月 7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 欧元
对人民币 6.9020 元折算)。此价格为净价,在买方所在国家发生所有税费由买方承担;

    3、定价依据:双方协商定价;

    4、交易资金来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上述款项;

    5、支付方式及期限:

    (1)在确立订单时,买方以首付款的形式凭发票及卖方银行签发的保函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货款(即 199.60 万欧元),该保函的有效期截止至最后一个合同装运日期后的一个月,并按照装运比例减少;


    (2)剩余 80%的货款(即 799.84 万欧元)买方应以卖方接受的不可撤销,
提单日期 60 天的远期信用证的形式在交货时按装运比例支付,信用证应由卖方认可的中国一流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并于首付款 3 个月后开立。凭下列单据支付:发票,全套货运单据,保险单以及(仅限于最后一批货物的单据)金额为 25 万欧元的履约银行保函,有效期至最后一次提单日期后 18 个月。在通过所有性能考核之后,买方应将履约银行保函退还给卖方。在买方所在国发生的所有信用证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在卖方所在国发生的所有信用证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6、交付时间:

    第一批          2×MO40-8HP+4×MO40-4HP(A侧)          大约 9 个月

    第二批          2×MO40-8HP+4×MO40-4HP(B侧)        大约 11 个月

    第三批                  1×TEC-O40-8HT                大约 13 个月

    7、争议和仲裁:

    (1)本合同依据相关瑞士法律制定、解释,不包括“联合国销售公约(CISG)”的相关规定;

    (2)所有因合同或与合同有关的争议,根据“巴黎国际商会仲裁规则(最新版)”,由一名或多名依据所述规则指定的仲裁员最终裁决,仲裁地点为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过程使用英语;

    (3)但是,卖方可以选择在买方所在国有管辖权的普通法院起诉买方。

    8、生效条件:

    (1)合同被视为双方共同达成的协议,由双方签署或卖方依据其报价接受并确认买方的订单后生效;

    (2)如果在合同订立后的 2 个月之内, 卖方没有收到无条件的首付款, 卖
方保留重新议价或者取消合同的权利;

    (3)如果买方在达成合同 3 个月之内, 未能开立双方认可形式的信用证,
则卖方保留重新议价或者终止合同的权利;

    (4)如果终止合同, 卖方有权使用首付款来抵消其费用(包括解除其供应
商的订单的费用)如果卖方的费用大于预付款的总额, 则卖方仍有权索赔其中的差额。


    9、其他条款:本合同构成是由双方就合同标的达成的完整协议。在签订本合同时,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没有口头或书面的补充协议或声明。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向特吕茨施勒购买 BCF 生产线 12 条和工业丝生产线 1 条,将有助于
公司进一步提升 BCF 产品供货能力,从而更好地满足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市场竞争力,巩固行业地位。

    2、本次交易金额为 999.80 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 6900.62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8.66%。根据设备到货进度,预计将对设备投产当年及以后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3、以上采购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五、风险提示

    1、该合同以欧元结算,合同价格条款为 CIF 汕头港(按照国际贸易术语解释
通则 2020),人民币对欧元的汇率变动将对本公司的实际支付产生影响。

    2、由于合同履行期较长,可能会因为国家的政策、市场、金融环境等不确定因素的变化以及卖方制造进度、交货时间、调试进度等因素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程度及项目进度,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董事会对合同签订的分析说明

    董事会对交易对方的背景、履约能力均进行了审核,认为对方具备履行并承担合同约定义务的能力,本次合同签订系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真实、有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供货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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