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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强装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20-08-04

捷强装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PDF查看PDF原文

  创业板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北辰区科技园区汾河南道 1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声明: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拟发行 19,199,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股份均为公开发行的新股,公司原有股东
                                  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53.10 元

发行日期                          2020 年 8 月 6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76,795,963 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0 年 8 月 4 日


                    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及风险,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一、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出具的承诺

  本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了关于在特定情况和条件下的有关承诺,包括股份锁定的承诺、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对股份回购和购回的承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该等承诺事项内容详见“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四、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二、发行人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全文,并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

  (一)涉密信息脱密披露和豁免披露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判断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军品业务,部分生产、销售和技术信息属于涉密信息,不宜披露或直接披露。根据《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部分涉密信息采取脱密处理的方式进行披露,部分无法进行脱密处理或者进行脱密处理后仍存在泄密风险的信息,在取得国防科工局批复同意后豁免披露。根据上述规定及国防科工局批复,发行人豁免披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具体信息,保密资格证书具体信息;并根据《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采取代称、打包或者汇总等方式,对发行人军品名称、型号、规格及类别,军品产能、产量和销量,涉军供应商及客户名称,重大军品合同等信息脱密处理后对外披露。

  投资者将因上述涉密信息脱密披露或豁免披露而无法获知公司的部分信息,可能影响其对公司价值的判断,造成其投资决策失误。


  (二)涉密信息泄露的风险

  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须经过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发行人已取得相关保密资格,在生产经营中一直将安全保密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保守国家秘密,但不排除一些意外情况发生导致有关涉密信息泄漏,如发生严重泄密事件,可能会导致公司丧失保密资质,不能继续开展涉密业务,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三)宏观环境变化风险

  发行人所处的军工行业是特殊的经济领域,具有极强的政治属性,因此受到国际环境、地缘政治及国家国防战略等因素的影响。当前,我国军队正处于重点加强装备建设,提升装备技术水平的阶段,以国家核心安全需求为导向,全面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不断提高军队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是我国国防工业发展的战略方向。核化生防御能力作为现代化军队的重要能力之一,也是当前军队装备建设的重点方向之一。但若未来国际环境、地缘政治及国家国防战略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导致国家削减国防开支,或调整装备计划,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四)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集中在少数几家军工总装企业。2017 至 2019 年度,
发行人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 98%,占比显著较高。公司目前客户集中度较高是由行业特点、业务模式及公司发展阶段决定的:
  1、行业特点及业务模式: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主要是为军用核化生防御装备总装企业配套核心系统部件,而军用核化生防御装备专业性较高,装备范围相对集中,相应负责装备生产的总装企业也相对集中,因此公司的客户也相对集中。
  2、公司发展阶段:报告期内公司尚处于成长阶段,公司产品集中于核化生防御装备的液压动力系统及防护装具中某型面具送风器的充电器及电池组,核化生防御领域的其他相关产品尚未批量生产销售,因此公司客户相对集中。

  公司在国内相关军品市场竞争优势较为突出,在与军方和总装企业的长期合
作中塑造了良好的品牌,业务稳定增长。但是,如果国际形势、我国国防战略的变化导致客户的需求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与国内军方的合作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军队客户订单采购的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的最终客户为军队,军方采购具有计划性较强、项目周期较长的特点,一般产品先通过研发认证定型后,军方会进行持续的批量采购。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增长较快,主要是由于公司通过前期较长时间的研发、试制,相关产品逐步完成产品定型,开始进入军方规模列装采购阶段。

  但由于公司产品的销售受到军方采购需求的限制,如军方采购计划发生变化,公司的产品销售将受到较大影响,导致公司的营业收入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技术研发及市场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集中于军用核化生防御洗消车辆装备的液压动力系统,相对单一,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空间。因此,为保持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未来能够持续获取业务订单,公司始终重视技术研发和市场拓展,并正在进一步研发开拓核化生防御领域中的其他细分市场,以打造全面的核化生防御技术和产品体系。由于我国的军品研发有着严格的试验、检验要求,一般需要经过立项论证阶段、方案设计阶段、样机研制阶段、鉴定定型阶段等步骤,从立项研制到设计定型的时间跨度存在不确定性。另外,公司预研新产品存在一定风险,如果某些新产品的研发周期过长,或者预研的新产品未获得军方立项和定型,则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整体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发行人需要持续进行研发,积极参与军方科研项目,同时拓展核化生防御其他细分领域的技术和产品,以实现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相关研发工作专业性强,对技术人员的依赖程度较高。公司技术研发团队的行业经验、专业知识是公司持续成功的关键。如因竞争对手通过提供优厚待遇等手段吸引公司技术研发人员,或受到其他因素影响导致技术人才流失,而公司未能及时聘用具备同等资历的人员,公司的业务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八)募集资金运用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生产及研发能力,丰富公司产品线,使公司形成全面的技术和服务能力,从而实现公司长期的发展目标。虽然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技术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验证,但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仍面临着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技术更新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影响项目的投资成本、投资回收期、投资收益率等,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摊销费用将会对公司的盈利产生一定的压力。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收入、利润不能持续增长或增长速度放缓,同时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设期满后不能按照预期产生效益,则公司存在因为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2020 年 1-6 月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会计师对公司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期间的合并
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100Z0519 号”审阅报告。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48,715.99 万元,负债总额为
10,166.5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 38,499.01 万元。2020 年 1-6 月,公司
实现的营业收入为 11,547.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0.9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836.8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3.4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595.1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9.73%。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生产经营的内外部环境未发生或未将要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具体信息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九、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二)2020 年 1-9 月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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