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3 证券简称:海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辞职的情况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6),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监事常亮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常亮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常亮先生在任职期内申请辞去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故其辞去公司监事的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方可生效。在此之前,常亮先生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二、补选监事的情况
2023 年 2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
司监事的议案》,拟选举王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02 月 14 日
附:王伟先生简介
王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生。2000年至2002年任职于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2002年加入亨通海晨,现任公司江苏区域总经理。王伟先生曾自2017年5月25日起担任公司监事,至2022年5月12日任期届满离任。自离任至本次选举期间,王伟先生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截止公告披露日,王伟通过吴江兄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435,200股, 占公司总股本1.06%。王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