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3 证券简称:海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现将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实现度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4,756,437.50元,提取法定公积金3,358,498.54元,
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 191,397,938.96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
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 527,663,841.78 元,资本公积 1,083,115,639.28 元。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现有总股本 133,333,334 股为分配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5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向全体股东派发
现金红利 2,000.00 万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 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方案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三)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主业持续成长的实际情况。该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 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将该预案提请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在保证公 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公司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