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2 证券简称:天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债券代码:123184 债券简称:天阳转债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阳科技”)于 2023 年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随着公司规模持续扩大,对流动资金需求持续增加,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7.9 亿元(含 7.9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975 万张,每
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7,500.00 万元,期限 6 年。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6,301.58 万元。募
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
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152 号《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验证。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资额
(万元) (万元)
1 金融业云服务解决方案升级项 39,506.34 39,506.34
目
2 数字金融应用研发项目 39,500.26 39,500.26
3 补充流动资金 18,493.40 18,493.40
合计 97,500.00 97,50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6,301.58 万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截至 2023 年 4 月 14
日暂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后续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逐步投入资金,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9 亿元(含 7.9 亿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加快公司发展速度,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7.9 亿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人民币 2,883.50 万元(按同期银行贷款一
年期市场报价利率 3.65%计算)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了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1、公司将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者间接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9 亿元(含 7.9 亿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9 亿元(含 7.9 亿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了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可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