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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阳科技: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告日期:2023-04-10

天阳科技: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72          证券简称:天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 情况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一)公示内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
 名及职务;

    (二)公示期间:2023 年 3 月 30 日至 2023 年 4 月 8 日;

    (三)公示方式: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公示;

    (四)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职务信息有异
 议者,可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反馈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 反馈进行记录;

    (五)公示结果: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 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情况。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 任职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 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确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法、有
效。

    特此公告。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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