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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阳科技: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8

天阳科技: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72        证券简称:天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拟以公司总股本 224,682,03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4,936,406.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4,682,03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 SOHO,T1,B 座 10 层

  咨询联系人:谢金英

  咨询电话:010-50955911

  传真电话:010-50955905

    七、备查文件

  1.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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