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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盛生物: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9

回盛生物: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71                证券简称:回盛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9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1)0100652 号):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0,156,108.11 元,加上 2020 年初未分配利润 172,709,654.81 元,减去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1,249,686.23 元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11,616,076.69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17,102,201.49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 926,959,356.68 元。

  鉴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以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发行总股本 110,507,01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10 元(含税),合计派发利润45,307,877.38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55,253,509 股,转增后公司
总股本将增加至 165,760,527 股。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主业持续成长的实际情况。该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二、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
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此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盈利水平及财务状况,与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规模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增强股东的信心;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相关事项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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