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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9年5月28日报送)

公告日期:2019-06-06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Honor Electronic Co., Ltd.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戍二路星辉工业厂区厂房一、二、三
(星辉科技园 A、 B、 C 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
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
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
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
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1-1-1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 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1-1-2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
且不超过 2,530.00 万股;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股东公
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0,120.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全文,并特别关注公司的
下述重要事项。
一、本次发行股票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为 7,590 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2,530 万股流通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本次发行的股份来源为新股发
行, 公司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2,530 万股,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10,120 万股。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合球、王越天及尚韵思承诺
(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的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直接或间
接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 2)若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
发行前的公司股份,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
( 3)上述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股份。
( 4)若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
等监管部门的相关减持规定进行,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
( 5)如有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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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除息的,按有关规定对发行价或收盘价等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可扣留违反承诺
当年度及其后一个年度应付本人的薪酬(及津贴),同时本人在违反承诺期间不
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履行承诺为止。
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或终止履行。
2、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琳、王越飞承诺
(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的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直接或间
接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 2)若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
发行前的公司股份,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并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减持规定进行减持,积极配合公司的公
告等信息披露工作。
( 3)如有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按有关规定对发行价或收盘价等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可扣留违反承诺
当年度及其后一个年度应付本人的薪酬(及津贴)(如有),同时本人在违反承
诺期间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履行承诺为止。
(二)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格诺利及深圳王越王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格诺利、深圳王越王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的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企业直接或
间接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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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2、若本企业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公
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 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且减持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并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减持规定进行减持,积极配合公司的
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
3、如有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按有关规定对发行价或收盘价等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可扣留违反承
诺当年度及其后一个年度应付本企业的现金分红, 同时本企业在违反承诺期间不
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企业履行承诺为止。
(三)其他股东承诺
1、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蒋书兴、赵鹏、赵红余及孙
春平承诺
(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的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直接或间
接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 减持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公开
发行时的发行价。
( 2)上述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股份。
( 3)若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
等监管部门的相关减持规定进行,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
( 4)如有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按有关规定对发行价或收盘价等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可扣留违反承诺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1-1-6
当年度及其后一个年度应付本人的薪酬(及津贴),同时本人在违反承诺期间不
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履行承诺为止。
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或终止履行。
2、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副总经理全胜承诺
(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的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直接或间
接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 减持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公开
发行时的发行价。
( 2)上述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 3)若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
等监管部门的相关减持规定进行,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
( 4)如有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按有关规定对发行价或收盘价等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可扣留违反承诺
当年度及其后一个年度应付本人的薪酬(及津贴),同时本人在违反承诺期间不
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履行承诺为止。
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或终止履行。
3、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王小丽、谢安德承诺
(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 2)上述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1-1-7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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