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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美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9

杰美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3-060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星期四)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龙
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 1 栋 42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谌建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谌建平先生、杨美华女士、张玉辉先生、邵先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刘胜洪先生、戴伟辉先生、钱荣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
件),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刘胜洪先生、戴伟辉先生、钱荣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 项投票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两家合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及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定程序注销合资子公司深圳市杰之珑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南昌市杰珑科技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注销两家合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深圳市龙
华区汇德大厦 42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3)。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8 日

附件: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谌建平,男,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曾任深圳市佳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生活汇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2006 年 5 月创办杰美特有限,2009 年 4 月至 2013 年 3 月担任有限公司监
事,2013 年 3 月至今担任集团董事长,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董事长,负责集团业务和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建设等全方面领导工作。

  截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谌建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5,523,009 股,持股比例
为 35.56%,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谌建平先生与公司董事杨美华女士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谌建平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杨美华,女,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杰美特创始人之一。历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等职,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杨美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5,174,336 股,持股比例
为 11.85%,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美华女士与公司董事长谌建平先生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杨美华女士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张玉辉,男,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广州美华达商贸有限公司业务经理、湖北秦吉达药业有限公司业务经理。
2006 年 5 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采购部经理、物控部经理、产品交付中心总监,现任公司产品交付中心总监、副总经理、董事。

  截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张玉辉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046 股,持股比
例为 0.1563%,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邵先飞,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赫比通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石伟业(无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理、领益智造—模切 BG 华东区运营总监。2023 年 2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生产
制造 BG 总经理。

  截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邵先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刘胜洪,男,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深圳中瑞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深圳市厚德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合伙
人、所长。现任深圳市永安成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亚太鹏盛税务师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合伙人、副所长,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部合伙人、副所长。

  截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刘胜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戴伟辉,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信息管理与商业智能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管理科学与工程学会常务理事、神经管理与神经工程分会主任委员、中国技术经济学会神经经济与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计算机学会上海分部执行委员、中国人工智能学会社会计算与社会智能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系统工程学会应急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欧美同学会留美分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

  截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戴伟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钱荣,女,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深圳大学法律系硕士,曾任徽商壹号(深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徽商贰号(深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徽商叁号(深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现任广东森阳银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菱亚能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钱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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