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1-020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创业板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2020年6月修订)》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743 号)同意,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1.26 元,募集资金总额 1,320,32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及验资和评估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130,616,905.6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9,703,094.3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 5-00017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于 2020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
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 1,126.32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20,096.63 万元(包括进
行现金管理,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修订通过。同时,公司已与保荐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华支行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共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元)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 招商银行深圳龙华
755919298310807 79,590,379.07
份有限公司 支行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 招商银行深圳龙华
75591929838200063 8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支行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 招商银行深圳龙华
75591929838200077 2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支行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 招商银行深圳龙华
75591929838200080 3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支行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 招商银行深圳龙华
75591929838200094 3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支行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 招商银行深圳龙华
75591929838200104 5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支行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 招商银行深圳龙华
75591929838200118 5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支行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 招商银行深圳龙华
75591929838200121 2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支行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 招商银行深圳龙华
75591929838200135 2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支行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 招商银行深圳龙华
75591929838200149 7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支行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 交通银行深圳香洲
443066065013002199578 751,375,951.63
份有限公司 支行
1,200,966,330.
合 计
7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以下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及情况:
1、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
为了进一步有效地利用凤岗镇的产业集群效应和人力成本优势,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公司拟将“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杰之洋塑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之洋”),实施地点由“深圳市龙岗区杰美特大厦”变更为“东莞市凤岗镇”。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后可更有效地利用凤岗镇的产业集群效应和人力成本优势,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由于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变更,原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和投资结构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由于公司管理层一致看好“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的市场前景,决定在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后,增加生产车间面积、生产设备数量及相应配套设施。经过慎重评估后,公司预计需在原投资总额基础上增加 34,558.73 万元,
该募投项目投资总预算调整为 66,237.03 万元,使用公司超募资金补足原有资金缺口并追加投资,预计建设周期由 2 年变更为 3 年。
“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变更前后对比如下:
项目名称 变更情况 变更前 变更后
实施主体 杰美特 杰之洋
深圳市龙岗区杰美
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 实施地点 东莞市凤岗镇
特大厦
扩产项目
投资总额 31,678.30 万元 66,237.03 万元
建设周期 2 年 3 年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由于原有杰美特大厦的建设周期较长,随着公司规模持续扩大,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战略规划,公司为加快业务发展,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自建厂房改为租赁,实施地点由“杰美特大厦”变更为“深圳市龙华区同富裕工业园”,实施主体不发生变化。由于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的变更,原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和投资结构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企业的优势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自身的研发能力。近年来,为了进一步夯实公司的研发基础,公司决定增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额,对相应配套技术实施的关键设备进行调整,以加强设备投资以及技术升级改造。经过慎重评估后,公司预计需在原投资总额基础上增加5,855.52 万元,该募投项目投资总预算调整为 10,112.28 万元,本次增加的募集资金来源为公司超募资金。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前后对比如下:
项目名称 变更情况 变更前 变更后
实施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杰美特大厦深圳市龙华区同富裕工业园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 自建厂房 租赁
投资总额 4,256.76 万元 10,112.28 万元
3、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
由于原有杰美特大厦的建设周期较长,随着公司规模持续扩大,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战略规划,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拟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
深圳市中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卓越”)作为“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将该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自建变更为租赁,将实施地点由“杰美特大厦”变更为“深圳市龙华区汇德大厦”。
由于项目新增了实施主体以及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变更,原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和投资结构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由于自有品牌对高端技术和时尚前卫方面的极致、个性的追求,公司计划加大对“品牌建